关于惠州博罗县暴力拆迁事件真实现场描述: 博罗县有关部门随意执法、无视法纪,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致使多家企业和数千员工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现将部分企业、个体户的真实惨痛经历还原如下:    案例一:博罗县恒鑫五金模具有限公司遭到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违法强行拆除。2022年9月21日博罗县恒鑫五金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公司)遭到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违法强行拆除。恒鑫公司建于2004年9月,地址是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云步村新围小组,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恒鑫公司所处的位置位于广汕高铁博罗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该项目属于博罗县的重点项目且该项目工期紧。在恒鑫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单方面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广东惠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恒鑫公司的厂房及建筑物进行价格评估,且该评估公司与街道办合谋故意遗漏恒鑫公司厂内设备节能电炉、配套设施等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导致估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恒鑫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向博罗县罗阳街道办提出异议,并于2022年7月14日向惠州市惠城区有关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有关部门已受理,案号为(2022)粤1302行初217号,开庭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然而,2022年9月21日,博罗县罗阳街道办的70余名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通知文件且未佩戴工作证的情况下,强拆恒鑫公司的工人宿舍,围殴恒鑫公司在现场取证拍照的员工,抢走恒鑫公司两套槽钢200型扎钢机、两套天然气配套设备及200多吨钢坯,被抢走的机器设备及钢坯总价值为400万元人民币。

 

 

 

恒鑫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博罗县有关部门立案申请,立案申请资料抄送至上级相关部门,至今均无回音,导致博罗县罗阳街道办愈加为所欲为、肆意挑战法律底线。令人更为震惊的是,自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对恒鑫公司进行强拆之日开始,出现的任何一个阻拦者或拍照取证者,无一幸免被暴力围殴的惨痛结局。同时,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强拆恒鑫公司厂房的行为也直接导致恒鑫公司的厂内配套设备,包含起重机、节能电炉、变压器等重大资产全部被强压报废,其余设备、废钢和材料等贵重机械原材料等在强拆中竟然不翼而飞,在不计算厂房价值的情况下,直接造成恒鑫公司损失超530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广东惠州奥裕陶粒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及宿舍遭到博罗县石湾镇政府强行拆除。奥裕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地址是博罗县石湾镇白沙村民委员会向南组,在取得相关合法登记注册手续后,于2019年开始在石湾镇正常经营生产运作,此后也从未收到任何关于违建的处罚通知。然而,2021年奥裕公司突然收到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并于2021年8月收到石湾镇有关部门的关于强拆的《催告书》。奥裕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上向惠城区相关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判决,确认石湾镇有关部门关于强拆的《催告书》违法。然而令人震惊的是,石湾镇相关部门在明知已然败诉的情况下,仍在2022年4月28日对奥裕公司的办公室、员工宿舍和路面进行公然强行拆除,2022年5月6日则对奥裕公司的主体生产车间进行公然强行拆除,奥裕公司投资千万元建造的现代化厂房一夜之间化为乌有,生产厂区满目疮痍,众多员工流离失所。奥裕公司所处的位置位于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规划征收范围内,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占地1000多亩牵涉众多企业,同属产业园内因征地需申请补偿的企业,而补偿方案均不一致,存在极大的不公,且在周边企业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奥裕公司不仅拿不到任何补偿还惨遭强行拆除,奥裕公司所承受的巨大损失不言而喻。奥裕公司多次向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石湾镇有关部门等要求公开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具体规划方案时,上述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故意隐瞒规划及补偿方案,试图通过强制拆除形式逃脱征收补偿责任。此外,博罗县相关部门存在明显的选择性执法。石湾镇有关部门实际上早于2021年已展开大规模的征收拆迁补偿工作,诸如博罗县石湾镇建业灰沙分类厂、源头镇茹卢小组金城五金制品厂等明显违法建筑,石湾镇有关部门不仅不对前述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却以征收标准补偿并按加急的方式给予拆迁补助奖励。而对奥裕公司这种土地产权相对明确、手续合法齐全的正规企业,却采取强拆违建的形式予以清理。由此可见,石湾镇有关部门对同属产业园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不同的处理态度,损害奥裕公司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扰乱市场秩序,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案例三:广东省惠州市金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遭到博罗县及石湾镇两级有关部门的针对性执法。广东省惠州市金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公司)因同行竞标的竞争原因而被恶意举报至上级环保督察部门,2021年9月,金徽公司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现场集中调查得出环保无重大问题的明确前提下,博罗县却以金徽公司企业用地手续不完善为借口,草率地向督察组回复需要“迅速拆除”。之后,金徽公司遭到石湾镇政府组织的强拆,金徽公司据理力争才暂时得以避免被强拆。然而,2022年6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拆,针对这一行为,金徽公司也向有关部门起诉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的强拆行为违法,2022年8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向相关部门撤回了强拆申请,对于金徽公司起诉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的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案件,法院10月开庭审理,目前还没有判决,但是,在有关部门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博罗县有关部门竟然不顾法律程序下令对金徽公司的建筑厂房等实施强拆,绝望之下,金徽公司投诉到国务院大督察【案件编号68710696】,省市有关部门下督办函到博罗县有关部门,博罗县有关部门既没有到金徽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也没有向金徽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就直接向上级回复,意图糊弄上级。此后,石湾镇有关部门不仅无视政策法规,更是对金徽公司心存怨念,变本加厉,恶意打击报复金徽公司,又强令10天内拆掉金徽公司。金徽公司声称目前石湾镇存有较多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用地手续存疑的建筑物,但是石湾镇相关部门只针对金徽公司进行拆除,属于典型的针对性、选择性执法(附有部分违建地址)。金徽公司在建设时有政府部门批文,且金徽公司合法经营、每年按时依法缴纳税费,如今却被定性为用地未按规审批,存有违法建筑,无缘无故需面对相关部门随时强拆的局面。

 

 

责任编辑:晨子